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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债权投资计划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4-05-24 18:19:06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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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债权投资计划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债权投资计划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资金〔2013〕93号


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推动债权投资计划业务创新发展,提高监管效率和透明程度,根据《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等规定,债权投资计划发行将由备案制调整为注册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管理机构(以下称专业管理机构)发起设立债权投资计划,应当按照监管规定,向中国保监会指定的注册机构报送注册材料,依规注册。过渡期间,注册机构临时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担任。

  二、专业管理机构报送的注册材料,包括正本和电子版光盘各一份。注册材料应当符合监管规定和注册机构要求,格式规范,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机构按照监管规定和经备案的注册规则,对注册材料的完备性和合规性进行程序性、标准化形式审核。注册材料符合规定的,注册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注册程序,出具产品注册通知书。

  四、中国保监会对交易结构复杂、投资规模较大的债权投资计划,可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独立风险评估,督促发行人充分评估、揭示和披露债权投资计划投资风险。

  五、债权投资计划注册后,有关当事人仍按中国保监会现行规定,办理债权投资计划登记、发行和交易,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中国保监会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检查方式,对债权投资计划业务进行监管。

  六、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发行的其他类型的资产管理产品,需要注册登记的,参照本通知执行。




                          中国保监会

                         2013年1月24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接待经费使用和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长府办发〔1995〕4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接待经费使用和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现将《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接待经费使用和管理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五年三月六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接待经费使用和管理的暂行规定

为适应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的需要,确保市政府公务接待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切实加强接待经费的管理,本着统一审批,保证重点,合理安排,节省支出,搞好接待的原则,根据省政府接待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暂行规定:

一、使用范围

下列范围内的用餐、用房(客房)、参观、洽谈、场租、文化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由市政府交际处统一结算:

(一)来长考察、调研、休假的政府部门的国家副部级以上领导及随行人员;

(二)来长参观、学习、考察的各省、市副秘书长以上领导带队的政府团组;

(三)市长、副市长在长的公务接待活动;

(四)市政府领导同志特殊交办的接待任务。

二、接待标准

(一)陪餐

1、部、省级每人每餐标准40至50元;

2、市地级每人每餐标准30至40元;

3、秘书长每人每餐标准30至35元;

(二)工作用餐

1、领导每人每餐25元;

2、工作人员每人每餐15元。

(三)客人食宿补贴.

1、客人在长期间日餐每人40元,自理8元;

2、客人宿费原则上自理,特殊情况需要补贴,须经秘书长或办公厅主任批准,补贴每人每天不超过床价的5O%。

三、接待程序

(一)属接待范围的外地来宾,市政府交际处按照市领导批示统一接待。

(二)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在长的公务接待活动及副秘书长受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委托的公务接待活动,须经秘书长或办公厅主任批准,由市政府交际处按接待程序、标准负责落实。

(三)实行公务接待活动通知单审批制度,市政府交际处接到领导签批同意的公务接待报告单后,下达用房。用餐、用车、陪餐、参观通知单,并负责落实。

四、结算办法

(一)在长春宾馆所发生的接待费用,市政府交际处根据宾馆填写由经办人签字的结算清单和市政府交际处下达的通知单,在十日之内结清。

(二)凡市政府的接待任务,原则上都要在长春宾馆进行。特殊情况必须导地安排的,须经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或主管接待工作的办公厅副主任批准。

五、具体要求

(一)坚持统一审批、结算制度。未经有关领导批准和未通过市政府交际处安排的备类接待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市政府交际处一律不予结算。

(二)严格控制陪餐次数和人数。公务接待活动中确需陪餐的,原则上一客只陪一次,陪餐人数一般不超过客人的三分之一。

(三)控制菜肴数量,避免铺张浪费。要突出地方风味,尽量不用高档原料,严禁食用国家明令禁猎的野生动物。

(四)领导陪餐原则上使用地产水酒。

(五)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以市政府名义或请市政府领导参加陪餐的招待费用由各单位自理。特殊情况需市政府承担有关费用的,须事前填单报批,经主管接待工作的办公厅副主任签批意见,报秘书长或办公厅主任批准。由市政府交际处酌情补助。

(六)外事接待按市有关规定归口管理。

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

(2000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3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已于2000年11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2月8日起施行。
  2000年12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高法〔1999〕2号《关于在实行分期付款、保留所有权的车辆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购买方使用该车辆进行货物运输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出卖方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