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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工商业联合会登记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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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工商业联合会登记问题的通知

民政部


民政部关于工商业联合会登记问题的通知
民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
一九八九年十月二十五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发布实施后,一些地方就工商业联合会的登记事宜提出询问,现通知如下: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社会团体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方可开展活动。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一九五二年八月十六日政务院公布实行的《工商业联合会组织通则》应为行政法规,依照该《通则》成立的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及其各级组织
,可以不须再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至于各地已经建立和正在筹建的同业公会,则应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到相应的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1990年3月28日

废止的铁路规章目录

铁道部


废止的铁路规章目录
铁道部

目录
一、办公厅
铁道部公文处理办法
〔80〕铁办字1194号 1980年7月20日
新建铁路工程局旧型车使用办法
铁办程滕〔54〕337号 1954年12月8日
二、运输局
关于包钢稀土合金运输的规定
〔70〕交铁运字280号 1970年8月17日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72〕交铁货字1497号 1972年12月1日
铁路军事运输管理办法
〔77〕铁运字323号 1977年4月13日
整车货物快运办法
〔79〕铁运字1498号 1979年9月30日
货物运单和货票填制办法
〔79〕铁运字1648号 1979年10月29日
中间站管理办法
〔79〕铁运字1502号 1979年11月5日
个人物品运输办法
〔79〕铁货字650号 1979年11月13日
守车维修、管理、运用办法
〔80〕铁运字1635号 1980年10月5日
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办法
〔81〕铁货字1828号 1981年11月3日
铁路集装箱修理规程
〔81〕铁货字1937号 1981年12月21日
铁路集装箱运输办法
〔81〕铁货字1733号 1981年10月20日
铁路装卸统计规则
〔81〕铁运字1709号 1981年10月26日
爆炸品保险箱运输管理办法
〔82〕铁货字517号 1982年4月12日
铁路集装化运输办法
〔83〕铁运字875号 1983年6月24日
关于修改《大型集装箱运输货物暂行规定》的通知
〔83〕铁运字659号 1986年7月15日
修改《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85〕铁运字473号 1985年5月9日
快运货物列车组织办法
〔85〕铁运1161号 1985年11月11日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85〕铁运434号 1985年5月14日
向限制口及到北京局装车经济制约办法
〔86〕铁运160号 1986年2月25日
局间分界口交接列车排空敞车互相奖罚办法
〔86〕铁运161号 1986年2月25日
分界口排空敞车、空罐车的考核办法
铁包〔88〕783号 1988年12月31日
关于修改货车篷车管理办法部分条文
〔89〕铁运167号 1989年11月27日
三、机务局
电力试验任务职责和试验设备管理办法
(79)铁机字1190号 1979年
东风4型内燃机车段修规程
(82)铁机字460号 1982年3月8日
四、车辆局
货车厂修规程
(62)铁机辆字444号 1962年6月23日
车辆备用轮对管理办法
(78)铁辆字927号 1978年7月6日
关于损坏铁路车辆赔偿计费的规定
(80)铁辆字1982号 1980年11月28日
五、工务局
无缝线路养护维修办法
(76)铁工电字618号 1976年6月14日
房建大维修工作暂行规定
(79)铁工务字102号 1979年1月20日
铁路防洪工作暂行规定
(79)铁工务字296号 1979年2月23日
铁路林业技术管理规则
(79)铁工务字1486号 1979年9月28日
房屋建筑物竣工验收办法及标准
(80)铁工务字23号 1980年1月7日
房屋技术状态评定办法和建筑物换算率
(80)铁工务字1438号 1980年8月28日
铁路房屋建筑物使用情况技术监察办法
(84)铁工务字1290号 1984年9月10日
铁路站场、公共建筑物技术状态评定办法(试行)
(84)铁工务字1891号 1984年12月27日
六、电务局
铁路信号通信技术安全规则
铁电技石(55)47号 1955年4月20日
电线路修复车组成及使用暂行办法
铁电通石(55)72号 1955年8月15日
铁路信号、通信新器材设计、试制、鉴定及运行工作暂行办法
铁电技武(58)37号 1958年4月7日
铁路电务部门通信信号设备大、中维修材料消耗定额查定管理办法(草案)
铁电信钱(62)976号 1962年4月12日
铁路电务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接补充办法
铁电工武(62)3215号 1962年10月17日
铁路电务工业优质产品奖励试行办法
(82)铁电务字425号 1982年3月13日
七、财务司
铁道兵部队参加铁路防洪抢险工程费用领报规定
(64)铁财基字第2461号 1964年7月1日
基本建设收入分成办法
〔72〕交财字1607号 1972年8月31日
铁路运输企业维修大修更新改造费用划分办法
〔72〕交财字2559号 1972年
列销拨付其他单位基建款的规定
〔78〕铁财字166号 1978年2月6日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办法
〔78〕铁财字332号 1978年3月27日
铁路运输、工业、施工企业试行企业基金的规定
〔78〕铁财字1894号 1978年12月19日
改革铁路运输企业财务管理体制试行办法
〔79〕铁财字1741号 1979年11月14日
铁路运输企业核定流动资金定额和固定资产需用量的补充规定
〔80〕铁清核字949号 1980年6月11日
关于压缩国营企业管理费的暂行规定
〔81〕铁财字441号 1981年3月30日
关于修改铁路运输企业财务管理体制试行办法
〔81〕铁财字1037号 1981年7月4日
铁路局利润留成试行办法
〔81〕铁财字1038号 1981年7月6日
铁路运输企业流动资金管理办法
〔81〕铁财字1854号 1981年11月9日
关于在铁路局、工程局、部属工厂设置总会计师的暂行规定
〔81〕铁财字2129号 1981年12月21日
铁路工业企业利润交库实施办法
〔82〕铁财字344号 1982年3月1日
铁路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补充规定
〔82〕铁财字1050号 1982年6月23日
铁路工业企业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82〕铁财字1988号 1982年11月15日
大修及工附业单位使用机车收费办法
〔81〕铁财字1491号 1981年9月11日

利改税的补充规定
〔83〕铁财字902号 1983年6月30日
关于铁路施工企业实行利改税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
〔83〕铁财字1336号 1983年3月9日
铁路运输企业运营临管铁路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83〕铁财字1217号 1983年8月30日
铁路运输企业大修理工程项目按施工预算拨款结算的办法(试行)
〔83〕铁财字1216号 1983年8月30日
铁路运输成本管理规则
〔83〕铁财字1786号 1983年12月10日
铁路工业成本管理办法
〔84〕铁财字1307号 1984年8月30日
对堵漏保收部分项目试行超堵提成的规定
〔84〕铁财字1483号 1984年10月15日
对关于专运出国人员费用开支的规定
〔85〕铁财字501号 1985年5月16日
铁路运输成本管理办法
铁财〔1986〕1076号 1986年11月6日
基本建设会计制度补充规定
铁财〔1987〕1933号 1987年12月18日
铁路职工差旅费开支标准
铁财〔1988〕781号 1988年12月27日
关于加强铁路财会基础工作的规定
铁财〔1989〕123号 1989年9月30日
八、科技司
铁路局科研所若干问题规定
(77)铁科技1389号 1977年
铁道部技术革新技术革命暂行管理办法
〔79〕铁科技275号 1979年3月19日
铁道部计量管理办法
〔79〕铁科技1995号 1979年12月24日
铁道部质量奖暂行办法
〔81〕铁科技1152号 1981年7月3日
铁道部关于发明项目审报和评选办法
〔81〕铁科技1667号 1981年12月23日
铁道部部级科技研究成果评定办法
〔83〕铁科技377号 1983年3月20日
铁道部科技研究成果奖励办法
〔83〕铁科技313号 1983年2月28日
国家轨道衡计量分站计量管理规则
〔83〕铁科技367号 1983年
铁道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办法
〔84〕铁科技1864号 1984年12月26日
铁道部计量工作定级、升级实施细则
〔85〕铁科技字202号 1985年2月26
铁道部优质产品评选办法
〔85〕铁科技字301号 1985年3月27日
铁道部基建施工企业计量工作定级、升级实施细则(试行)
国家计量局、铁道部 1986年9月27日
关于铁道部计量工作定级、升级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
〔86〕铁科技字933号 1986年9月27日
铁路运输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87〕铁科技字382号 1987年5月4日
铁路局系统标准化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87〕铁科技字1109号 1987年12月1日
铁路分局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评审标准
铁科技〔1988〕295号 1988年3月24日
九、人事司
铁道部直属部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人事字第37号 1949年5月3日
铁道部直属部门员工请假暂行办法
人事字第41号 1949年5月9日
创造发明技术改善及合理化建议奖励条例
央人字第298号 1950年5月22日
铁道部铁路职工任免权限规程
央人字第316号 1950年6月3日
铁路奖惩暂行条例(草案)
央人字第325号 1950年6月15日
国营公营企业职工退职时处理办法
央人字第555号 1950年6月20日
关于创造发明技术改善及合理化建议案件处理暨奖励金核发权限的规定
央人字第563号 1950年11月22日
优胜循环红旗奖励暂行办法
铁劳工(51)字第74号 1951年
铁道部令国营企业工人、职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草案)
铁人人(52)字第39号 1952年3月5日
修正铁路奖惩条例
铁人奖(53)字第44号 1953年2月23日
修正铁路职工服务证填发办法
铁人工刘(55)字第416号 1955年4月9日
关于铁路工人管理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
铁人工钱(62)字第1020号 1962年4月17日
关于安置处理精简多余人员的若干办法
铁密计劳武(62)2458号 1962年
公布试行《铁路职工奖惩条例》(修正)的通知
(79)铁人字1932号 1979年3月12日
铁路计件工资暂行办法
(81)铁人字368号 1981年4月9日
《铁路运输安全奖惩办法》(试行)
(82)铁人字1702号 1982年9月19号
铁路运输企业换算吨公里工资含量包干实施细则(试行)
铁人劳〔1989〕152号 1989年11月10日
关于完善铁路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的暂行规定
铁人劳〔1989〕152号 1989年11月10日
铁路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暂行办法
铁人〔1991〕68号 1991年5月8日
十、劳资司
铁路工人、职员工资计算暂行办法
铁劳工刘(56)字第31号 1956年
全国铁路社会主义竞赛奖励暂行办法
铁劳工刘(56)字第135号 1956年9日
关于修建企业专用线和地方铁路施工劳动计划的几点规定
铁计劳召(59)字第1965号 1959年8月
关于贯彻执行不应干预企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
(83)铁劳字147号 1983年1月29日
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确定职称暂行办法
(83)铁政字154号 1983年2月8日
吸收录用干部问题的若干规定
(83)铁政字233号 1983年2月28日
一九八三年铁路企业调整工资和改革工资制度的考核办法
(83)铁劳字1521号 1983年10月25日
铁路运输部门实行换算吨公里工资含量包干的实施办法
铁办〔1986〕1311号 1986年10月12日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经常化制度化暂行办法
(88)铁职改字8号 1988年6月7日
十一、卫生保护司
医疗事故管理暂行办法
(80)铁卫字1566号 1980年9月22日
铁路车站、旅客列车卫生条例
(80)铁卫字403号 1980年3月10日
十二、建设司
铁路建设工程暂行处理办法
央程字423号 1950年9月19日
关于加强今后铁路新线建设的几项规定
铁程计(51)64号 1951年7月26日
生铁管代用接头施工规则
程计(51)887号 1951年8月29日
管路水压试验施工细则
程技(51)887号 1951年8月29日
工程机械设备使用费计算暂行办法
铁程机(52)3号 1951年3月12日
工程调度和报告暂行办法
铁程线(52)35号 1952年8月21日
关于营业铁路基本建设及工务大修各问题的指示办法
铁营局部(53)13号 1953年3月21日
新建铁路工程局技术监察暂行办法
铁程监赵(53)49号 1953年6月22日
建筑安装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编制办法(草案)
程技(53)1560号 1953年6月26日
管线路编制文件办法
程技(54)2632号 1954年
营业铁路基本建设施工暂行办法
铁营施王(54)17号 1954年4月23日
营业铁路施工调度暂行办法
铁营施武(55)16号 1955年3月17日
铁道部基建工程设计和预算文件审查批准暂行办法
铁鉴腾(55)17号 1955年12月30日
设计和预算文件鉴定工作细则
铁鉴腾(55)17号 1955年12月30日
定型设计及设计资料编制与管理暂行细则(草案)
铁办设武(56)449号 1956年7月24日
新建铁路工程编制安全计划的暂行办法
程劳(56)4813号 1956年

统一规定新线货物运送起码里程、取送车费、站内搬运费及变更计算办法
程临(56)1392号 1956年4月11日
有线通信设备防止直流电气化铁路接触电线网干扰影响保护规则(草案)
铁办设武(57)76号 1957年6月24日
保证复线及改建工程人身安全与行车安全暂行规定
铁办程武(57)572号 1957年
桥梁工程施工设计编制办法
程技(57)2174号 1957年11月19日
修改道岔制造和供应办法
铁基总工武(58)101号 1958年4月15日
钢筋混凝土轨枕铺设及养护操作规程(试行草案)
铁基总技武(58)325号 1958年10月6日
铁路桥涵防水层的保护层——沥清砂胶施工细则(草案)
基技林(60)378号 1960年5月18日
技术检查验收工作方法(草案)
基工赵(61)92号 1961年11月
铁路建设标准设计预算暂行办法
基勘谭(61)503号 1961年
关于加强铁路基本建设计划管理的补充规定(草案)
铁基勘武(62)3085号 1962年10月5日
关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生活供应补贴费的规定
铁基基钱(62)4221号 1962年12月30日
钢筋暂行使用办法
铁基技(63)389号 1963年2月10日
铁路航空勘测工作管理办法(草案)
基勘(64)135号 1964年2月10日
特大桥及复杂大桥勘测工作细则(草案)
基技(65)727号 1965年4月3日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交铁基(73)2050号 1973年11月20日
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处理办法(试行)
(74)交铁基78号 1974年1月17日
铁路工程爆破安全规则(试行)
铁基(75)996号 1975年9月9日

铁路标准设计管理工作试行办法
铁基(77)796号 1977年8月8日
铁道部设计预算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78)铁鉴字793号 1978年6月13日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察暂行办法
(79)铁基字1734号 1979年10月10日
铁路勘测设计工作的若干规定(草案)
铁基(80)792号 1980年5月13日
铁路基本建设承发包合同制试行办法
(81)铁基字1116号 1981年7月16日
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1)铁基字1623号 1981年10月5日
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81)铁基字1623号 1981年10月5日
铁路隧道光面爆破技术规则
(82)铁基字803号 1982年5月8日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82)铁基字1394号 1982年8月12日
铁道部基建部门优秀设计活动及评选优秀设计暂行办法
(84)铁基字197号 1984年2月14日
关于改进铁路基本建设概、预算工作的办法
(84)铁基字1726号 1984年11月29日
铁路勘察设计资格分级标准及颁发证书暂行规定
(86)铁基字45号 1986年1月19日
铁路施工企业升级考核评审办法(试行)
(87)铁基字269号 1987年3月19日
十三、工 业
焊缝透视检验细则
(62)铁厂技石1540号 1962年
机车车辆产品设计工作条例
(72)交铁工字1925号 1972年10月
关于改革铁路机车车辆工业管理体制意见的报告
铁工1882号 1980年11月11日
机车车辆工业产品质量办法
(79)铁工字2033号 1979年12月28日
机车车辆产品质量检查工作条例
(79)铁工字2033号 1979年12月28日
B19型铁路机械冷藏车车辆部分厂修规程试行(草案)
铁道部1985年5月
B19型铁路机械冷藏车制冷部分厂修规程
铁道部1985年7月
B19型铁路机械冷藏车柴油机部分厂修规程
铁道部1985年7月
铁路机车车辆工业国家级企业审定办法
铁工〔1988〕271号 1988年3月21日
铁路机车车辆工业国家级企业等级标准
铁工〔1988〕255号 1989年5月9日
十四、物资管理
材料储运管理的基本规定
铁料办钱(61)字893号 1961年3月31日
铁道部轮胎管理暂行办法
(77)铁物字755号 1977年5月22日
杂型蒸汽机车配件申请计划编制及生产供应办法
(77)铁物字854号 1977年8月24日
机车车辆维修配件三级储备管理办法
(78)铁物字949号 1978年7月13日
进口物资验收办法
(79)铁物字649号 1979年4月26日
机械动力设备管理规定
(79)铁设字938号 1979年12月19日
物资调度网工作办法
(80)铁物字1222号 1980年7月24日
铁路专用通信信号器材生产供应试行办法
(80)铁物字1284号 1980年8月5日
机车车辆橡胶配件供应办法
(81)铁物字464号 1981年4月6日
机电产品供应管理暂行办法
(82)铁物字257号 1982年4月17日
铁路物资供应合同基本条款
(82)铁物字753号 1982年4月29日
铁路主要物资节约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
(82)铁物字1227号 1982年7月12日
关于铁路局、工程局汽车集中管理使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83)铁物字479号 1983年4月2日
铁道部废钢铁管理办法
(83)铁物字601号 1983年4月23日
进口内燃、电力机车配件管理办法
铁机字1125号 1983年6月14日
关于老汽车更新的规定
铁物〔1986〕1013号 1986年

机械设备配件供应管理办法
(84)铁物字552号 1984年4月17日
铁路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设备承包试行办法
(85)铁物字789号 1985年7月25日
铁路物资供销行业国家级企业等级标准管理要求和审定办法
铁物〔1989〕107号 1989年8月25日
十五、审计局
铁路审计工作暂行规定
铁审〔1986〕499号 1986年5月28日
铁路企业厂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议实施暂行办法
铁审〔1987〕492号 1987年6月2日
十六、计划司
铁路管理局货物运输统计规则
央统(50)17号 1950年8月2日
货物运输统计统计规则
央统(50)19号 1950年8月14日
货车运用统计规则
央统(50)29号 1950年9月20日
客货车检修统计规则
铁统日(51)76号 1951年7月27日
修改货车运用统计规则
铁统日(51)30号 1951年4月5日
增补货车运用统计规则
铁统日(51)37号 1951年5月16日
修改货车运用统计规则
铁统日(51)81号 1951年10月15日
修改货车运用统计规则
铁统日(51)108号 1951年12月19日
修改旅客运输统计规则
铁统客(51)16号 1951年2月15日
修改货物运输统计规则
铁统客(51)84号 1951年10月24日
铁路沿线经济调查暂行办法
铁计运(51)296号 1951年
关于变更计划遵办各点的规定
铁计修(51)329号 1951年7月3日
编制铁路计划工作分析(总结)报告暂行办法
铁计综(52)225号 1952年5月10日
规定编制给水生产财务计划的运营用水与其它用水的划分办法
铁计综(52)310号 1952年7月5日
规定计划变更暂行办法
铁计综(52)327号 1952年7月17日
机车运用状况统计规则
铁统日(52)47号 1952年7月8日
修订机车运用状况统计规则
铁统日(52)57号 1952年7月8日

“机车牵引路工砂列车”及专用调的机车走行公里计算填制办法
铁计营(52)122号 1952年3月14日
公布本部修建铁路专用线暂行办法
铁计修(52)270号 1952年6月11日
制定铁道部修建铁路专用线暂行办法
铁计修(52)273号 1952年6月11日
决定输出人员予备车等办法
铁计综(52)860号 1952年12月22日
修订货车运用统计规则
铁统日(52)67号 1952年7月17日
“特种货车及运送用具回送清单填写办法”、“货车移交填送办法”、
“管理局间商务用具出入计算办法”、“空槽车回送办法”
铁统日(52)93号 1952年9月10日
分界站列车、货车及运送品出入统计规则
铁统日(52)94号 1952年9月12日
超轴列车统计补充办法
铁统日(52)101号 1952年12月
修订货车运用统计规则
铁统日(52)141号 1952年12月11日
修订机车运用状况统计规则
铁统日(52)149号 1952年12月20日
修订分界站列车、货车及运送用品出入统计规则
铁统日(52)152号 1952年12月22日
货物承运及装车统计办法
铁统客武(53)105号 1953年5月27日
站名装车货物分类报告填报办法
铁统(53)111号 1953年6月11日
国境及新线分界站装车计算办法
铁统(53)129号 1953年6月24日
公布统计监察规则
铁统监(53)10号 1953年1月12日
制定统计监察证暂行办法
铁统监(53)204号 1953年11月2日
修改客货车检修统计规则
铁统日(53)149号 1953年7月22日

公布客货车检修统计规则
铁统日(53)198号 1953年7月22日
公布客货车检修统计规则
铁统日(53)198号 1953年10月24日
公布重订统计监察规则及细则
铁统监(56)25号 1956年6月11日
货物运输统计规则
铁统客吕(56)70号 1956年12月24日
重新制订部备用车处理办法
铁统业吕(56)18号 1956年3月9日
公布客货车检修统计规则
铁计统吕(59)1036号 1959年4月27日
重新修订客货运输统计规则
铁计统刘(59)3403号 1959年12月22日
铁路客货运输统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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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队执勤条令

公安部


公安消防队执勤条令
公安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公安消防队是一支军事化的同火灾作斗争的队伍,必须昼夜执勤,做好灭火战斗准备,保证迅速出动,有效地扑救火灾,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第二条 公安消防队的执勤人员和消防车、艇、器材装备,应当根据责任区的人口密度、建筑条件、交通道路、消防火源、重点单位等情况和灭火任务的需要,予以配备。
第三条 公安消防队全体执勤人员,要搞好业务教育训练,进行调查研究,掌握责任区的水源、道路、建筑特点,熟悉重点单位的灭火作战计划,维护保养器材装备,不断加强执勤备战工作。
第四条 公安消防队在执勤中,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严格管理教育,加强组织纪律性,坚决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制度,保证执勤备战任务的完成。
第五条 公安消防队的执勤人员和车、艇,不得用于非消防方面。擅自动用的,要追究责任;影响火灾扑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严肃处理。

第二章 公安消防中队执勤力量的组成
第六条 城市和县镇公安消防中队,至少要配备二辆执勤消防车和最低数量的器材工具(见附件一)。特种消防车、手抬机动泵以及备用水带等器材,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第七条 公安消防中队的执勤人员,由执勤队长、战斗班和两名通讯员组成。执勤队长,由正、副队长和正、副指导员轮流担任。战斗班执勤人员:水罐车和泡沫车各八名,即班长、驾驶员和六名战斗员;轻便消防车五名,即班长、驾驶员和三名战斗员。特种消防车和消防艇的执勤人
员,根据需要配备。
第八条 战斗员的分工代号,由班长根据战斗员的技术水平、实战经验和身体条件确定。
第九条 指挥员和通讯员应当配备全套战斗服、手电筒;班长和各号员配备全套战斗服和安全勾、安全绳、手斧、手套;班长配备手电筒;驾驶员配备战斗靴、手电筒。
第十条 执勤人员对消防车、艇上的器材工具,要明确分工,负责检查保管。水罐车、泡沫车的执勤人员,分工保管的器材如下:
(一)班长:分水器、安全绳、氧气呼吸器、防火隔热服;
(二)驾驶员:吸水管及其扳手、滤水器、异径接口、帆布水桶;
(三)一、二号员:水枪、水带、水带挂勾、泡沫枪(勾管);
(四)三、四号员:梯子、水带、水带夹、护桥、断电工具;
(五)五、六号员:梯子、水带、破拆工具、消火栓扳手、急救药箱。
第十一条 消防中队电话室、了望台,应该根据需要配备执勤人员和器材设备,保证昼夜执勤。

第三章 公安消防中队的执勤任务
第十二条 公安消防中队的执勤任务主要是:做好灭火战斗准备,闻警立即出动,扑救责任区的火灾,或按照上级的命令,扑救其它地区的火灾。
第十三条 公安消防中队在执勤时,遇有下列情况,必须立即出动:
(一)当责任区发生火灾或爆炸,接到报警时;
(二)当责任区以外发生火灾或爆炸,接到上级命令时;
(三)当上级检查执勤情况,听到出动信号时;
(四)当发生其它重大灾害事故,接到上级命令时。
第十四条 公安消防中队执勤人员,听到出动信号后,必须迅速着装登车;执勤队长检查登车情况,宣布出车命令。消防车驶离车库时间,不得超过一分钟。
第十五条 公安消防中队出动时,要留下一名干部,集中非执勤人员,准备再次出动。

第四章 公安消防中队执勤人员的职责
第十六条 执勤队长的职责:
(一)组织好执勤力量,检查全体人员的执勤情况和车辆器材装备的维护保养情况,保证时刻处于战备状态;
(二)掌握责任区的情况,熟悉灭火作战计划,领导执勤人员的学习、训练和各项执勤备战工作;
(三)指挥执勤力量出动,乘指挥车或首车到现场;
(四)执勤时发生的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五)认真填写《执勤记录》(见附件三)。
第十七条 班长的职责:
(一)带领全班进行学习和训练,熟悉责任区的有关情况和重点单位的灭火作战计划,做好灭火战斗准备;
(二)确定战斗员的分工代号;
(三)检查全班人员的执勤情况,保证车辆、器材和个人装备完整好用;
(四)执勤时发生的问题,及时报告执勤队长;
(五)听到出动信号时,带领全班迅速登车,待命出动。
第十八条 战斗员的职责:
(一)积极参加学习和训练,做好各项执勤备战工作;
(二)明确自己的分工和任务;
(三)保持个人装备和分工保养的器材工具完整好用;
(四)听到出动信号时,迅速着装,按规定位置登车。
第十九条 驾驶员的职责:
(一)维护保养好消防车和泵浦,保证油、水、电、气充足,车辆完整好用;
(二)熟悉责任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和重点单位的有关情况;
(三)听到出动信号时,迅速发动消防车,做好出动准备;
(四)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安全;
(五)出车回队后,及时对消防车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故障,迅速排除,恢复备用状态。
第二十条 通讯员的职责:
(一)迅速、准确接受报警,发出出动信号,填写《出车证》(见附件二);
(二)将出车证送交执勤队长,报告火灾地点,并乘指挥车或首车出动;
(三)熟悉调集暗号和有关部门的电话号码,掌握责任区重点单位的有关情况;
(四)维护保养通讯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修复,保证通讯畅通。

第五章 公安消防中队的执勤制度
第二十一条 公安消防中队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建立正规的执勤秩序,保证执勤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二十二条 公安消防中队在每天上午上操上课前进行调班。各班清点保养车辆器材后,全体人员列队集合;执勤队长进行交接班;接班执勤队长调整落实执勤人员、车辆,安排执勤工作。
第二十三条 公安消防中队在星期日和节日要坚持执勤,不安排学习和训练;离队休息的人员,不得超过四分之一。减少执勤车辆时,必须报告上级批准。
第二十四条 执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如有特殊事情需要离队时,必须按规定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队,并按时回队销假。
第二十五条 公安消防中队必须设置门卫,担任警戒,接待报警的群众,保持车库门前道路畅通。
第二十六条 消防车库内不准住人和存放危险物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使用保温炉时,要保证安全。
第二十七条 电话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不准他人擅自动用通讯、信号设备。
第二十八条 执勤人员在驻地训练时,尽量不要使用执勤器材,以保证及时出动;外出训练时,必须报告上级批准,并保持通讯联络。
第二十九条 公安消防中队必须经常保持室内外整洁卫生,保障执勤人员身体健康。
第三十条 执勤人员的学习、训练,熟悉责任区和重点单位的有关情况,制订灭火作战计划和实地演练,检查和维护消防水源等项工作,必须按照上级部署,有计划地进行。

第六章 公安消防大队、支队、总队执勤人员的组成、任务和职责
第三十一条 城市公安消防大队、支队、总队的执勤人员,由正、副大(支、总)队长、政委(教导员),战训科(股)长、参谋、调度员、通讯员和指挥车驾驶员等组成,轮流担任执勤任务。
第三十二条 城市大(支、总)队执勤人员,必须昼夜执勤,当重点单位发生火灾和两个以上中队出动时,立即前往火场,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大(支、总)队执勤人员出动后,留队干部要组织其他人员执勤,准备再次出动。
第三十三条 大(支、总)队执勤指挥员,负责领导各中队的执勤工作,检查执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十四条 参谋人员,负责协助大(支、总)队指挥员掌握各中队的执勤情况,经常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填写大(支、总)队执勤记录。
第三十五条 调度员,必须熟悉通讯暗号,检验通讯设备,保证联络畅通;接受报警后,掌握火灾情况,迅速调动执勤力量;做好调度室工作记录。
第三十六条 通讯员,必须随时接受报警,每日公布气象情况,负责维护保养有线、无线通讯设备,做好通讯联络工作。
第三十七条 指挥车驾驶员,必须经常维护保养好指挥车辆,接到命令随时出动,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安全。



1980年4月10日